时间:2025-09-26 17:41 来源: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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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我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可以提出意见建议,于10月26日前反馈至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邮箱地址:scxfzdck@163.com。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9月26日
主办: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网站联系方式:028-630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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