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5 16:38 来源: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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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202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2025年9月8日国家消防救援局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9月10日
主办: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网站联系方式:028-630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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