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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救援局关于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防控冬春火灾风险的通告

时间:2025-11-07 15:38 来源:四川省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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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节是火灾高发、人员伤亡最多的季节,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合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依法压实各方消防责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依法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依法强化消防监督服务。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采取“双随机”计划检查为主、专项检查为辅的方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

可以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文件作为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结合事实、性质、情节以及改正措施、整改成效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临时查封。

三、依法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当前岁末将至,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行业等饱和运行,隐患交织叠加、火灾风险攀升。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强化经常性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大力提升自身火灾抗御能力。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自行或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加强日常动态管理,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依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冬春季节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室内生火、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普遍,极易引发火灾。广大公民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相应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自救方法,认真做好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清”和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三关”,按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参加消防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消防安全事关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希望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持续关注消防安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消除身边隐患,共同维护全省公共消防安全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川省消防救援局

2025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李依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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