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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省消防宣传月亮屏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5-11-03 17:03 来源: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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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消防宣传月亮屏活动

(二)采购方: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三)联系方式:王老师,电话:18628346808

(四)采购方式:择优比价采购

(五)项目编号:SCXFF-B-2025-006

采购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全省消防宣传月亮屏活动采购,用于2025年四川省消防宣传月开展消防宣传。

(一)最高预算金额: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采购内容:在全省的户外8K大屏矩阵(如成都春熙路、达州、九寨沟、乐山、眉山、广元、自贡等地)投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大屏矩阵数量共计7个,每条次15秒,每日每块屏幕频次不低于60次,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30天。在全省至少1600万台电视机顶盒终端,强制投放15秒开机广告,每日全省开机量不少于20%1190时起,为期2天,

(三)采购要求:投放时间及频次要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最低要求;采用整包报价方式,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投放、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约定,投放结束后,一次性对公转账支付。

供应商报名比价所需文件

(一)供应商报名

1.本次采购项目只接受现场报价,报价单位需到现场并在《资料递交登记签到表》上签字确认留存相关信息,报价时间为:2025113日至115日(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2.报价资料提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二楼宣传处,联系人:王老师,18628346808

(二)报名比价需提交物品

1.赴现场提交资料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报价表(需包含采购内容中两个项目的详细单价和总价,以及税费);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投放平台佐证图片;

7.以上需提交的12345项纸质资料须每页盖公司鲜章。

评定中选规则

(一)最高限价: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需求清单中项目采用整包竞价方式,仅允许一家单位中选后负责全部投放工作。仅对需求清单中一项投放工作单独报价等同无效报价,视为自愿放弃参与资格。

(三)评选标准:在资质审核合格且打样样品正确提供的报价单位中,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实行质价从优的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最终结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四)本次采购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所有。

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在全省7块户外8K大屏(成都、达州、九寨、乐山、眉山、广元、自贡)投放公益广告;20251190时起在全省至少1600万电视机顶盒终端投放开机画面。

(二)验收程序:使用水印相机拍摄拍照留存,并由送货人交付验收申请单给签收人。

(三)各支队具体分配数量与交货地址后续由四川消防总队提供。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参与报价。(若申请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公司参选,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授权函或授权链)

(二)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包含需求清单中的广告相关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凡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采购项目。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何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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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网站联系方式:028-630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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