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27 09:56 来源:火调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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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既是助力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群众在紧急状态下实现安全疏散逃生的兜底保障,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社会单位和场所负有选用合格消防产品、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社会责任。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场所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面临高额罚款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近年来,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不断加大使用领域不合格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检查13657次,出具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296份,责令限期改正326家,抽样送检208批次,查处违法案件21起,及时消除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现将今年以来全省消防救援部门打击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告如下,请各社会单位、场所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汲取典型案例教训,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提高不合格消防产品甄别能力,积极参与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打假,共同净化我省消防产品市场环境。
全省打击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7月15日,江油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四川汇元经贸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国际大酒店进行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二层厨房有一处通向疏散楼梯的防火门无标牌,不符合国家标准《防火门》GB12955—2008第8.1.1条的规定,现场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根据检查情况,大队向其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7月22日,改正期限届满,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该酒店进行复查,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江油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四川汇元经贸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国际大酒店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酒店负责人高芳罚款人民币陆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向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函告广东省粤仕盾门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钢质防火门情况。
案例二
2025年9月24日,资阳市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位于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二环路南二段西一巷38 附201号的乐至县紫竹足浴馆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的中山市赛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SM-ZLZD-E15W-T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LED光源及外壳燃烧性能与分型试验(检验报告NO:Dz2017105797)中描述不一致,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中“5 市场准入检查”之规定,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消防产品。随即,大队对该场所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9月28日前将隐患整改完毕。2025年9月29日,大队依法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火灾隐患未整改。2025年11月3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乐至县紫足足浴馆(个体工商户)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浩然罚款人民币陆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将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发函通告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三
2024年12月13日,雅安市名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碾村雨名快速通道(名山服务区)2 号楼的雅安市哑巴兔饭店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场所大厅处一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 型)筒体无钢印,现场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消防产品。随即,大队对该场所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隐患整改完毕。2024年12月16日,大队依法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火灾隐患未整改。2024年12月17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于雅安市哑巴兔饭店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凤罚款人民币伍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将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发函通告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四
2025年8月7日,泸州市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于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东外社区蓬莱路二段49号半山半岛B区4幢2层2号的叙永县千境足浴店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抽查时,发现其走廊处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无图形符号,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13.4.1条的规定,现场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随即,大队对该场所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8月12日前将隐患整改完毕。2025年8月13日,大队依法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火灾隐患逾期未改。2025年8月25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于徐志强经营的叙永县千境足浴店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志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将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发函通告泸州市州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五
2025年6月3日,成都市温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洪江路588号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管理的紫樾锦西府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A区一号门消防应急柜内一条水带无生产企业、产品规格型号等有关产品信息,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 7.1 条之规定,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消防产品。随即,大队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6月9日前将隐患整改完毕。2025年6月10日,大队依法对该小区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区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火灾隐患未整改。 2025年7月17日,大队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项目经理龚启鹏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将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发函通告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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