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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征集2024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11-23 1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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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总队机关各处(室),消防行业协会:

为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征集2024年度消防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三)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四)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内或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具有我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在相关领域需要统一的项目;

(二)推动成渝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的项目;

(三)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急需制定的项目。

三、申报重点方向

重点为消防应急救援、社会消防治理、火灾防范、火灾调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消防设施维护检测评估、消防信息化、消防装备以及新技术、新业态领域等相关标准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我省地方标准的分析和研制,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和完善我省地方标准体系。

(二)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有项目申报意愿的,经支队领导审核同意后统一向总队申报。其他有项目申报意愿的单位、行业协会或个人可直接向总队申报。总队不直接受理其他途径的项目申请。

(三)各申报对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收集的项目在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经评估、遴选后上报,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为提高立项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申报对象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建议提前编制标准草案,科学合理确定立项项目名称,立项项目正式下达后,名称原则上不得更改。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川渝区域地方标准要在成渝经济圈具有普遍适用性,由我省辖区内的单位联合重庆市相关单位共同向四川省和重庆市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分别申报,在立项申报书中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前划勾。

(五)总队将择优进行推荐。申报材料包括: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项目重要支撑资料以及标准草案(按需提供)。请各申报对象于20231231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上传至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无特殊情况年内不再增补。

系 人:王  坚

联系电话:028-63003225

电子邮箱:3538513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

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82.140.197.180:1893/#/layout/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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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8-87789901/028-87789902

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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