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9 16:37 来源:火调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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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2023年度“3·15”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川消函〔2023〕152号)中,附件第176项、181项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第176项安岳县惠玛特超市消防应急标志灯为合格,第181项安岳县惠玛特超市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为不合格。
特此更正。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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