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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尽快领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0: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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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总队为通过注册审批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统一制作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前期已通过不同形式多次催领。经清查梳理,仍有2021至2022年合计347本注册证书、315枚执业印章因申请人未及时领取而滞留积压。为保障注册审批和执业工作顺利开展,避免证书、印章遗失损坏,请相关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详见附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3年4月15日前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五楼13号消防窗口登记领取,并配合完成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人像信息采集工作。对于逾期未领取的,总队将集中入库封存,并按其他有关规定另行申领发放;对有效期届满的注册证、执业印章总队将组织进行统一销毁。

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结合2023年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辖区消防工作实际,加大对相关人员及其所属机构从业资格、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或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盖章等违法行为,持续规范和净化全省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

附件:

附件1:2021年四川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未领名单(55人).xlsx
附件2:2021年四川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未领名单(53人).xlsx
附件3:2022年四川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未领名单(292人).xlsx
附件4:2022年四川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未领名单(262人).xlsx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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