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各地动态 > 内江
内江支队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时间:2024-03-14 15:27 来源:内江支队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31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内江支队印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5000份,在全市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

《通告》明确了五点要求:一是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的,一律进行强制搬离。二是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私拉电线、电缆充电。违规私拉乱接的一律对电线、电缆予以清理。三是禁止在室内、建筑底部或架空层(未进行独立防火分隔)的区域设置充电设施,违规设置的,一律进行拆除。四是禁止将电动自行车上电梯推入室内,劝导无效的,予以曝光。五是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支队已发动各物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在全市张贴《通告》3000余份。下一步,支队将会同住建、城管、交警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李燕汝]

相关链接

主办: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网站联系方式:028-63003242

Copyright®2020 sc.119.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bm88000003蜀ICP备2020026219号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716号